.:. 草榴社區 » 技術討論區 » 林孤小姐:这是哪个2B领导的决定?
本頁主題: 林孤小姐:这是哪个2B领导的决定?字體大小 寬屏顯示 只看樓主 最新點評 熱門評論 時間順序
绅士爱黑丝


級別:新手上路 ( 8 )
發帖:142
威望:69 點
金錢:6484 USD
貢獻:0 點
註冊:2024-04-08

林孤小姐:这是哪个2B领导的决定?

官僚主义的极度丑恶之处就在于,任何时候脑仁从屁股后面扒拉出来,然后一拍大腿,神之一手的决定就有了,“领导高瞻远瞩,领导英明神武”。等到最后烂屁股拉裤兜里了,“英明神武”就变成了“2B作秀”。

新生开学,天气燥热,妖魔鬼怪,都出来蹦跶作妖了。山西运城那边的一个幼儿园,让家长集体握拳宣誓:“我宣誓,绝不在群里,让老师给孩子喂水换衣服、孩子玩耍了磕碰了,绝不生气,不管什么时候,绝不给老师甩脸子,要正向沟通,老师带过的娃比我们多,要绝对相信老师的专业。”那如果孩子被欺负了,被打了,被校园霸凌了,怎么办?
广东普宁城北中学的校长,来告诉你:“坚决不拍照,不拍视频。”

2024年9月2日,广东普宁市城北中学的一份《“拒绝校园霸凌,从我做起”》的承诺书,在网上走红。这一份反对校园欺凌承诺书上,承诺了什么呢?
“若出现校园欺凌事件,坚决不拍照、不录视频”。9月4日上午,普宁市教育局回应称,情况属实,已责令学校收回承诺书并整改。原来拒绝校园霸凌,就是“关掉手机不拍照不录视频不留证据”。房间里有蟑螂怎么办?把窗户关上,把门焊死,把眼睛遮住,把耳朵捂上,把嘴巴堵上。对于领导来说,有蟑螂没事,但有蟑螂这件事,绝不能让屋子外的人知道。

“坚决不拍照,不录视频”的反校园霸凌手段后面,是另外一句,“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”。可法律武器是讲究证据的,你说他霸凌了你,证据呢?手机有拍照吗,有录视频吗,有校园监控吗?领导为了学校声誉、为了平息事态,“不好意思,这些都没有,我们自愿协商和解。”他不让你拍照留证据,然后又告诉你要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,最后法律武器又没有证据...这个2B承诺书,就是个扯淡的悖论“维权手段”。所以,最后真正的维权人士,很多人都放下了法律,直接拿起了武器...

9月4日上午11时许,普宁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纵览新闻记者,已责令学校收回已发出的承诺书,并将“若出现校园欺凌事件,坚决不拍照、不录视频”的内容删除,更换为“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”的内容,目的是为了避免影响学生学习。所以,破案了,校园里禁止带手机,真正的目的,不是为了“避免影响学生学习”。而是怕学生瞎拍照,留下什么负面舆情的证据。这,才是学校领导最关心的问题。学生被霸凌了,学生跳楼了,学生被性侵猥亵了,“没上热搜吧,事没闹大吧,学校声誉没受影响吧,不影响我们明年的招生指标吧。”总部关心的不是谁死谁活,总部关心的是局面!

另外一个更细思极恐的问题,是这张承诺书的最下面,有学生和家长的集体签字。家长就是知道这个承诺书挺扯淡的,但是还都很听话的签字了。服从和顺从,成为了每个“软肋者”的基本觉悟。家长怕老师,摊贩怕城管,病人怕医生,下属怕上级,为了孩子、为了工作、为了生计、再忍一忍。所以,幼儿园里让家长宣誓,集体照做;中学承诺书里让家长签字,集体照做。麻痹和顺从,成了每个人的标签。最后,上海徐汇中学的体育课上,那个学生热中暑了原地倒下一分钟,周边的同学,无一人敢上前搀扶,无一人敢大声呼救。冷漠,顺从,听话,不喊疼,不叫冤,不质疑,不反抗,从幼儿到成人,大家都在集体遵从这个僵化到呆板、愚蠢到致命的规定法则:领导的决定都是对的,我们无条件服从就是。李书记就是说珠穆朗玛峰上面也该种上刺梨,下面的人也照做;孙书记说玉米都该原地消灭,那就全部铲除;上面有省级领导来视察,那就一夜铲毁30亩林地;退耕还林的指标下来了,突击完成连夜铲掉即将丰收的2万多亩庄稼。教育局的领导要来视察了,学生老师就是集体不上课,星期五的早上,也要搞大扫除把学校扫干净,不能看见一片落叶。专业的事,干得越来越扯淡了,扯淡的事,干得越来越专业。

不是让家长宣誓,就是让学生签承诺书,干了点屁大点的“好事”,生怕群众不知道,架起喇叭天天广播,干了点见不得人的丑事,又生怕群众围观,“别拍照,别录像,不信谣不传谣,咱么私下和解好商量”。“国产教练”怎么了?我们取得的足球成绩比外国教练差吗?我吹个头发怎么了?我们惜败越南,强势逼平缅甸,面对世界强队韩国在主场也就丢了三球,虽败犹荣!一场9·5惨案,被日本踢了个7:0,全场没有一脚射门。铁子们和铁头门,集体懵逼了,红头像的微信群里,死一般的沉寂,大家终于都不再说话了,连骂人的气力都没有了,都被人笑成了2B了。

这世上有四样东西,永远无法掩盖真相,越是卖力表演,越是丑态尽显:咳嗽、A股、中国足球、2B领导的2B决定。

赞(194)
DMCA / ABUSE REPORT | TOP Posted: 09-06 20:33 發表評論
.:. 草榴社區 » 技術討論區

電腦版 手機版 客戶端 DMCA
用時 0.02(s) x3, 11-20 09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