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:. 草榴社區 » 技術討論區 » [奇闻趣事]网吧陪玩女乱象:“吸睛”引诱、黑S上班、暗藏擦边球服务.[19P]
本頁主題: [奇闻趣事]网吧陪玩女乱象:“吸睛”引诱、黑S上班、暗藏擦边球服务.[19P]字體大小 寬屏顯示 只看樓主 最新點評 熱門評論 時間順序
sleny


級別:風雲使者 ( 13 )
發帖:966
威望:5443 點
金錢:23592 USD
貢獻:26431 點
註冊:2006-12-28

[奇闻趣事]网吧陪玩女乱象:“吸睛”引诱、黑S上班、暗藏擦边球服务.[19P]

“网吧”这两个字简直是时代血泪。现在的小学生永远不会懂——打游戏还用出门找地方?是家里没网还是手机太卡?
所以,现在能存活下来的网吧都有着各自的独特之处。有改成“网咖”吃喝玩乐一条龙的,有改成线下电竞的,还有一些,靠着“游戏陪玩”的噱头,擦着边儿提供某些不让播的服务……


曾经,魔都上海曾有人用3000万开了国内第一家“女神”陪玩网吧。那是10年前,女孩陪玩50元1小时,不少游戏直播平台的女主播也投身到了游戏陪玩这个行业,为了获得不菲的收入,线上陪玩的尺度也是越来越大。女主播为了博人眼球,在玩游戏中途尝试换不同风格的服装。甚至当众做出不雅举动。



50块钱1小时,一个月轻松收入上万,还不需要自己主动揽活,等着玩家上门就行。

这一行,线上线下的区别还是很大的。如果是线上陪玩,只需要在网站上挂出自己的照片,等待生意上门,因为不会和游戏玩家见面接触,似乎并没有太多不可告人的秘密。很多人的印象里,这不就是网红游戏女主播的平价版嘛!

至于线下陪玩的活,就学问大了。曾经,某网站曝光过一张线下游戏陪玩价格表,表上服务特点写着:不抵触身体接触,丰满性感身材高挑,2500包天可详谈。


收费高达几千元的“线下陪玩”,是怎么一回事呢?有人曾经以游戏玩家的身份,拨通了某游戏陪玩网站负责人的电话。负责人在电话里跟他介绍陪玩的信息以及价格,并表明只要肯出钱就有特殊服务。






负责人的网络空间内有全国各地的陪玩女孩照片,她们大多身着暴露服装。
此人,我们就称他为A吧,A顺势约了一名线下陪玩女孩。
女孩19岁,自称还在读大学,一边读书一边开店,一边搞外快。两人见面后,陪玩女孩并没有提出马上去网吧玩游戏,而是张口就要3000元服务费。仙人跳也没这么直白的!这次见面不欢而散,A换了个网站,约了另一位陪玩女孩。第二位女孩倒是没直接要钱,却把见面聊天的地点定在了宾馆房间。见面后,二话不说,她就开始脱衣服…… 


还好啊,A是个正派人士,而且现场也不止他一个人,所以A赶紧制止了女孩的脱衣行为,想把话题引回到线下陪玩。陪玩女孩表示,线下陪玩正常的价格是每小时50至200元不等,一次性收取高价提供的陪玩服务,其实就是另类的特殊服务。我们提出终止交易后,女孩直接离开了房间。


我们再来看一段网上曝光的游戏陪玩的现场视频(由网友提供):





陪玩女孩:你不觉得这好热吗?你看这时间也差不多了,要不要加个钟呢,帅哥。
网吧顾客:加钟能不能陪玩点别的东西。
陪玩女孩:可以,你想陪玩什么呢。
网吧顾客:听说有七八百块钱的陪玩,那种陪玩是真的吗?
陪玩女孩:七八百的陪玩也正常,那种不止陪玩游戏的嘛。


网吧顾客:哦,那你接这种单吗?
陪玩女郎:我接啊,不过你要先到我们的X宝上拍下来哦。
还走X宝,挺正规啊!
龙大姐去X宝上搜了一下,还真有类似的……


下面还特别注明了拒绝线下:



不知道“此地无银三百两”这个成语,商家听说过没有……



现在这个时代,打游戏已经不算是不务正业了,“职业玩家”“游戏主播”“游戏代练”等等职业,都属于电子竞技飞速发展的产物,逐渐都成了“正经职业”。但靠“陪玩”谋生的一部分人,还是没有甩掉“出卖色相”的帽子……女神网吧陪玩,几个关键词融合在一起,她们现在被称为“游神”。


游神不限性别,但女性是这一群体里更受青睐者。她们是网吧的常客,靠陪人打游戏赚钱。
几年前,她们零散地出现在贴吧、论坛,扎堆在X宝里,每小时收费低至二三十元。现在她们找到了理想的土壤——技能分享,收入也变得可观。



她们大都年轻貌美,发布自拍是重要的获客手段。那些有钱任性的中年男性和家底殷实的小鲜肉,是她们最优质的顾客。


她们往往在个人简介中就注明了自己的特色——“电竞BB机”(话多)、“赢了会笑”、“输了会叫”、“是个会喊666的小仙女”。
她们或长的赏心悦目、或游戏技术高超、或聊天技巧颇丰,工作业务主要是线下陪顾客打游戏。


“这其中八成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”,是很多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对她们的看法,不过旁人用什么眼光看这个行业,她们不care,高薪和玩游戏才是网吧陪玩族驻足这个行业的理由。下面是某位“游神”接受采访的节选,可以看出,这个行业,不仅是服务者擦边,更有不少不怀好意的顾客……



我觉得,陪玩,没问题,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可以作为商品出售的,而且游戏打得好,也是一种优势,“大神带我飞”如果要收费,是合情合理合法的。只不过这种陪玩不应该演变为带颜色的交易——尤其是有些人,技术不够,色相来凑,这不是坑爹呢吗?





还有一些把不良目的写在脸上的消费者,行业乱象,一时半会儿还真说不清谁对谁错……




赞(77)
DMCA / ABUSE REPORT | TOP Posted: 08-20 20:52 發表評論
.:. 草榴社區 » 技術討論區

電腦版 手機版 客戶端 DMCA
用時 0.01(s) x3, 12-05 05: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