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条让我看了非常纠结的新闻。
最近,北京铁警破获一起拐骗儿童案件。
某私立医院妇产科主任,为她人做引产手术后,发现婴儿是活的。
她偷偷把婴儿藏起来,养了几个月,孩子没啥问题。
国庆假期,她想把孩子带回北京老家,但是一个老人带一个婴儿容易引人注意。
于是她雇了一个年轻女子,一同将婴儿带上高铁。
然而婴儿和年轻女子不熟,一直哭闹。
乘客发觉异常并报警,二人被警方抓获,婴儿被送到福利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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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新闻,我的第一反应是,这个妇产科主任也太胆大包天了。
不仅违规引产,还私藏婴儿,说不定已经找好了下家,要把孩子卖掉。
这种人愧称医生,知法犯法罪加一等,一定要严惩不贷!
可随着警方的调查,更多事实逐渐浮出水面。
李某,原是北京某医院妇产医师,退休后被贵州省某民营医院聘为妇产科主任。
2022年5月,李某在给一名女子违规做引产手术时,女子产下一名活着的男婴。
因李某儿子儿媳无法生育,其在没有告知产妇引产的是活婴的情况下,就私自将男婴带到宿舍喂养。
然后就是发生了上面被警方查获的情节。
看到这里,我又陷入了沉默。
首先是,这个婴儿实在太可怜了。
他的父母极端不负责任,如果不想要孩子,早干嘛去了,为什么要这么大了才去引产?
我国规定,28周以上的胎儿,如果没有医学上不适合继续怀孕的指征的话,不允许引产。
大月份引产,即使婴儿侥幸活下来,也容易带来健康问题,对大人小孩都不好。
其次,这个妇产科主任李某,太让人纠结了。
女子怀孕8个月,公立医院不给引产,才找到私立医院,违规引产。
引产手术确实违规,可单子是医院接的,违规也主要是医院的锅。
李某给人引产,结果孩子还是活的,按照正常流程,医院要联系公安和民政部门来处理。
因为是引产违规,所以后续婴儿的处理,必然不会找公安和民政部门。
孩子一旦出生,从法律和伦理上来说就是一个活生生的自然人了,怎么处理本文不讨论。
然后李某因为儿子儿媳无法生育,起了私心,把婴儿养了起来。
我觉得,对于这个被亲生父母放弃了的婴儿,应该感谢李某救了他一命。
而且作为北京的退休医生,李某的家庭状况,对于这个孩子,应该是最好的归宿了。
如果没有被抓,孩子的未来,本应向着美好的方向发展。
结果因为火车上热心群众举报,事情陡然变向,孩子被送去了福利院。
虽然我觉得李某被抓很可惜,但依然敬佩举报的热心群众,正义之举值得鼓励。
这也是我最纠结的地方。
妇产科主任犯了法,但她又救了孩子一条命;
她拐骗孩子,但这又是孩子最好的归宿。
于法,妇产科主任难逃刑罚;
于情,孩子在她那里比在福利院强多了。
法与情的矛盾,在这件事情上体现得淋漓尽致。
我一直推崇法治,但这个事让我纠结。
一个本来应该死去的孩子,就要在医生家过上好生活,现在他只能是福利院的孤儿,到底哪个结果对孩子有利?
当然,我的想法,替代不了法律的审判。
但我还是认为,妇产科主任这个事,和通常意义的拐骗儿童不一样。
与其说拐了他,不如说是救了他。
所以我希望她能被轻判。
也希望能留一个口子,让她的家庭能办理正常的领养手续,把这个事合法化。
让这个闯过了鬼门关的孩子,有个好的归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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